【附:备考资料】天津市2021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天津市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1437名,其中滨海新区160名、和平区23名、河东区209名、河西区80名、河北区100名、南开区138名、红桥区16名、东丽区80名、西青区166名、津南区100名、北辰区173名、武清区50名、宝坻区9名、静海区73名、宁河区20名、蓟州区40名,统筹安排到所辖社区工作。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天津市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开展,各区根据招录计划数,分别设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两个职位,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聘为街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为资格报名,填报志愿阶段考生再选择报考的职位。网站: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6日9:00至3月7日12:00。
考生报名期间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时间:2月26日9:00至3月7日17:00。
3月10日14:00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严格按照《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考试。
1.笔试
3月13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基层治理基本知识,测查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填报志愿环节。
3月2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同时查询是否具备填报志愿资格。根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资格条件,对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按各自招录总人数1:4比例,确定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
2.填报志愿
3月21日10:00至3月22日16: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在报名网站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填报1个志愿,最多填报5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1个区的1个职位,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选择本人报考需要回避的区,同时需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第一至第五填报志愿顺序,每个区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对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职位,从获得志愿填报资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统一进行调剂,人数仍不足的,按调剂后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调剂时,在符合回避原则的基础上按照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职位代码顺序依次调剂,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调剂到同一职位。
3月26日9:00至3月27日16: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3.面试
3月28日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为保证面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面试的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4月5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由各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本市各有关院校配合做好考察工作。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名单,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六、补录
根据招录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职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各区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补录。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83605091 83606090
各区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考务及政策咨询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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