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5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9时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
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0日9时至2020年11月14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9:00-10:30。
考试科目:报考医、药、护、技类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
报考其他类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条件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为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甲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公职人员组成。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附件1-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3: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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