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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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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天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

2.18-45周岁(1975年10月1日—2002年10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属“村改居”的社区,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居民群众反映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招聘为本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必须在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前已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0版)》(附件2)。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10:00至10月20日17:00。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对于符合政策性加分及学历放宽条件的考生,考生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需佐证材料详见资格初审部分)。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街道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开考比例。招考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1.政策性加分。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以下情况可获得奖励分2分,并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以累计达到10分为上限。

(1)持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2)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曾在天河区所辖社区担任3年以上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获得社区推荐;

(4)有2年以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出租屋管理员、党建指导员、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协理员、计生办协管员、工会协理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等)经历,获得报名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

(5)近2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200小时以上。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形式,对报名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详见《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附件3);符合学历放宽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任职所在“村改居”社区岗位,并上传“村改居”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当选证书及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推荐材料作为佐证材料。

(三)笔试

1.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时间地点。暂定11月7日或8日,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哲学、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处理、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4.成绩查询。考生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同一招聘职位资格复审人数按照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

2.组织形式。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线上提交的放宽学历或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的真伪。若考生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3.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4.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提交《报名表》(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名确认)《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4)各一式两份;

(2)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等材料的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3)通过学历放宽或政策性加分资格初审的考生提交佐证材料原件;

(4)报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

5.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6.面试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复查及人员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1.考察内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考察形式。组织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自行组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名单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人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区民政局备案。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好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所致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印发<关于2017年天河区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天民[2017]266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三、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穗康小程序中注册“穗康码”,并在健康上报栏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等情况,下载并如实填写《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以下简称《考试承诺书》)。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穗,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从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来穗的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有《考试承诺书》所列6种情况其中一种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穗康码”及《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穗康码”及《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穗康码”为红码,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后续阶段所涉及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对外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388001转8022、8061、8604(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docx

4.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docx

5.天河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声明

内容来源于师资汇编和收集学员资料(各科目资料都有)。
招聘公告来源各地人事考试网,详情人事考试导航网址

本文链接:https://www.gkgov.com/post-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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