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枞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枞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见《2019年枞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lldbzh.gov.cn)、枞阳县人民政府网(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枞阳县教育体育局网(www.zongyang.gov.cn/Channel/index_16721.aspx)“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 “人事信息”栏和枞阳县教育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枞阳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⒈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⒉报名地点: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枞阳县城银塘路)。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枞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总成绩增加2分。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⒋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办理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⒌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县人社局、教体局牵头组织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⒍开考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2019年6月29日报考者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 2019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专业基础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考试模式。合卷,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等;《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 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考试的笔试原始总成绩须达到50分(含加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依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枞阳县教育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枞阳县教育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2、选岗方法:
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已选定单位的人员应书面承诺不再更改所选单位。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照上述考试总成绩的优先原则进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枞阳县教育体育局网“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 询 电 话:
枞阳县教体局 0562-3226316
枞阳县人社局 0562-3210930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纪检监察部门0562-322850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9 年枞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9年枞阳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枞阳县教体局
枞阳县人社局
2019年6月12日
发布员:人社局收文员 审核人:人社局收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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