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组织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二)招聘岗位
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即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专职管理的全日制工作岗位。
(三)招聘指标
岗位一:新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50名;
岗位二:大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6名;
岗位三:小港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3名;
岗位四:霞浦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1名;
岗位五:柴桥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
岗位六:戚家山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1名;
岗位七:春晓街道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7名;
岗位八:白峰街道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3名;
岗位九:郭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7名;
岗位十:梅山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3名;
岗位十一:区统筹13名(须服从全区统一安排)。
(四)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城乡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时间需要;
5、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20年7月7日前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载明的所在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被招聘为北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
4、因辞职等原因离开北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未满二年的(从批准离职之日起算);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五)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须在2020年7月7日前(含)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从院校全日制毕业证书载明时间起算,须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截止时间到2020年7月7日;
3、年龄要求18至45周岁(1975年7月8日至年2002年7月7日期间出生)。
4、报考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六)加分
1、条件及标准
(1)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
(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两者取最高项加分。
(3)10年及以上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6分;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4分;2年及以上、5年以下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三者取最高项加分。
(4)以上三项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5)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加1分,其中获区级以上(含)表彰(扬)的加2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两者取最高项加分。
2、加分说明
(1)退役军人加分以2020年7月7日前退役军人证件为准。
(2)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加分以2020年7月7日前实际获得纸质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已经报考或考试通过未实际获得纸质证书的,不属加分范围)。
(3)社区全日制工作指的是就业年龄段人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的全日制工作。
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以2020年7月7日前社区全日制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情况表》(见附件一)为依据核准,三者缺一不可。
《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情况表》需在工作(原)社区(单位)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3天及以上,并经单位研究、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具有多个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的须在每个相应工作经历的社区(单位)进行公示并研究、签字、盖章。
(4)具有北仑区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全日制工作经历视同为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填报《视同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情况表》(见附件二),其核准依据与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相同。
(5)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由相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出具证明(详见附件四),获区级以上(含)表彰(扬)的需提供表彰(扬)复印件。
(6)加分均是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计入笔试成绩,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告。
(七)注意事项
请妥善保管报名及加分资料原件,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否则将取消相关资格。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7月13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部分的“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20年北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背景为红色,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7月14日16:00前将相关证件、相关工作证明电子照片(备注姓名+岗位+证件名称)发至邮箱:caons@ssqchr.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岗位+加分材料,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加分。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某一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可相应调整、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因岗位指标取消的,已报名相关岗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调整、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通过宁波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00时-7月26日下午16:00时。
考生可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 2020年北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2020年7月31日9:00。
(疫情期间考场安排十分紧张,请谨慎报名,节约考试资源)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1日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遇变化,另行公告,请关注宁波人才网相关公告)。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同放弃,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社会及社区工作政策与实务》、《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考岗位指标5个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招考岗位指标少于5个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打印的《2020年北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即报名表表格页面,须在报名阶段打印完成)、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以已取得的毕业及学历证书为准)、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申请加分的还须携带退役军人证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以及社区全日制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情况表》、《视同社区全日制工作经历情况表》、参与防疫证明/表彰复印件等相应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录单位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请后续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在资格复审期间尽量不要安排外出。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考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考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街道具体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说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顺次递补的体检合格者中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宁波人才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由各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
若拟聘用岗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出现名额空缺的,从该聘用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顺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通过后,按规定予以聘用。
三、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和待遇,按《区委 区政府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仑委办[2018]8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1、招聘期间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出具体检、考察或聘用名单前,如遇得分并列的应聘者,则优先选择笔试分数高者;若笔试分数相同,取面试分数小数点多位后高者;若笔、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单选题总分高者优先;若笔、面试成绩及笔试单选总分均相同,则双方抽签决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当进行线下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应聘者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者方可进入场地。同时应聘者在考前下载《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三),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在笔试/复审/面试当天进考点前上交工作人员。
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所有应聘者在现场笔试/复审/面试环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以上未明确截止时间的,均截止当日24:00。
5、报考咨询电话:曹老师0574-87689651。
6、最终解释权以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为主。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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