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汉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公安辅警招聘
时事政治公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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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县域警务工作效能,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汉寿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职责
此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4名。主要职责:配合做好治安防范、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本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服从工作岗位分配调剂安排;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为退伍军人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毕业;女性为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信息技术应用等专业优先。
(五)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懂计算机基本操作。
(七)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
1、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严重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具有不适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6月23日—28日)。招聘信息通过汉寿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汉寿县公安局网站、汉寿公安“双微平台”“汉寿就业”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29日—30日17:00止)。报名地点为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17号窗口。报名时需提供《汉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学信网查询),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即刻取消资格。
3.领取准考证(7月2日8:00至17: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17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7月9日)。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
(三)面试(7月13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能测试、体检人选。
(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等所需经费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标准按汉寿县公安局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736-2885716(张主任)
县公安局: 0736-2855678、13875007401(王警官)
附:《汉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 寿 县 公 安 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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