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2020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政策解答
1、“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定义
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专职从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以及劳动保障、帮扶救助、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属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独立编制序列,不同于公务员、事业编制。
2、“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情况
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人。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皆可报考。拱墅区在编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如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单位。
报考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岗位的人员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不包括“中共预备党员”。
4、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配偶)岗位
面向退役军人和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招聘32人。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军人和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方可报考。具体招聘工作中,32人分2个岗位进行,分别招聘16人:岗位1 (16人)、岗位2 (16人)。
招聘岗位 | 具体岗位设置 | 人数 | 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 (32人) | 岗位 1 | 16 | 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常住户籍人员。2020年6月29日(含)之前落户。
| 退役军人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随军家属(配偶)45周岁(含)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 | 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退役军人及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 |
岗位 2 | 16 |
* 上述2个岗位分别独立招聘,但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均无差别。考生在报名时,可参考报名人数公示在系统中自愿选择上述岗位之一进行报名。如涉及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的削减,2个岗位分别按照各自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进行调整。请考生慎重选择。
5、招聘年龄、户籍、学历的确定
本次招聘对象的年龄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唯一标准。
户籍以户口簿(户籍证明)为准,集体户口可以报考但不加分。截止2020年6月29日(含),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学历要求出具学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遗失或学历有疑义的,须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6、应届毕业生报考
本次招聘接受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提供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
7、分数、加分条件与排名
⑴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两项成绩折算、汇总而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⑵笔试成绩由笔试分数与加分合计而成,笔试分数即为笔试卷面分数,加分包含户籍、职称、社会工作专业、拱墅区户籍退役军人立功、随军家属加分。具体分为:
户籍加分:报考考生为拱墅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加5分(含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岗位;含定向网格员岗位);报考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街道岗位的累加2分(不含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岗位;不含定向网格员岗位);持股民证明的本地股民报考本街道累加1分(不含定向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岗位;不含定向网格员岗位),街道应将其安排至相应社区工作。
职称加分:具有社会工作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
社会工作专业加分: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加5分(应届毕业生专业认定提供学校证明);
拱墅区户籍退役军人立功加分:符合定向招聘报名条件的拱墅区户籍退役军人,荣立三等功或被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根据拱征办〔2015〕06号《关于印发《拱墅区征兵工作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免试录取。(只针对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相关岗位的人员);
随军家属加分:现役军人荣立过三等功,随军家属可加2分;现役军人荣立过二等功以上,随军家属可加5分(只针对以随军家属身份报考相关岗位的人员)。
*针对以上所有加分项目条件的认定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即加分条件中落户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不含)前。加分可以累加,但最多不超过10分。
⑶根据笔试总分(含笔试成绩及加分),按得分高低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3人(含)以上的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2。
⑷面试成绩即为面试当天公布的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汇总成综合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8、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报到。
9、报名流程
关注“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在“拱墅区 2020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通道在线报名。考生由“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登录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岗位完成报名。
方法如下:
进入“拱墅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工风采——社工招聘报名获取报名系统的二维码,长按识别进入小程序报名;
在后台发送关键词“报名”,获取报名系统的二维码,长按识别进入小程序报名。
考生请务必仔细填写真实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无法修改,请确认无误后提交,若因考生本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10、报考岗位的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11、复审携带材料
入围面试的考生,集中、分期安排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证明)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学历证书有疑义的,还须提供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其他证明、证件。中共党员报考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还须提供部队证明及结婚证明;涉及网格员的,须提供《拱墅区优秀专职网格员推荐鉴定表》。涉及职称加分的,须提供职业水平证书;涉及定向退役军人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档案留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以留底复印件为准)。股民由所在经合社出具股民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复审或不能按照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替补。
最终资格审核以复审为准,审核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12、岗位人数不足不能开考的情况
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该指标,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公布之日(含)起2日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13、笔试的内容和考查方式
本次招聘笔试的主要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题型包括主观题与客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14、笔试准入
考生务必凭双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使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如护照、驾驶证、市民卡一律无效。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15、面试的考查方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
16、体检及考察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涉及体检人员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须经用人街道签订保留协议,保留名额1年至产期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出现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17、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报到联系单到所属街道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18、储备库制度
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聘用公示日起6个月。递补规则如下:
(1)先从本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2)若本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从本街道其他岗位依次递补;本街道所有岗位在同一面试组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街道所有岗位不在同一面试组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替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3)若本街道递补人员不足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别的街道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书面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聘用的;(2)聘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街道)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人事聘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特殊情况须上报社工管理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相关政策解释权由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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