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22名,由临汾市万桦亭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录并派遣至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观端正;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5年6月6日至2002年6月6日期间出生);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对于2020年毕业但目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已完成全部课程的相关证明、学习证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无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听打速录能力。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体检。招聘期间,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 2020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电话:0357-3983739、0357-2518898、18603578966
联系人:袁女士
报名地址:临汾市贡院街南街小学斜对面25号楼3单元301
2、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登记表》1份;
扫描以下二维码可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一寸红底照片6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查询本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截图打印。
(复印件全部用A4纸自行复印,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资格初审及缴费
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及录用
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听打速录测试,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120字/分钟,准确率达到80%以上为合格。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通过后以综合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录用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录用相关事宜将由公司电话通知本人。
五、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3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中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参照临汾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临汾市万桦亭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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