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和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公安辅警招聘
时事政治公共基础
QQ:1065240212
为加强“平安南和”建设,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省公安厅和县委、政府办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0名(男性)。分为A、B两个岗位,A岗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50名,B岗招聘退役士兵(士官)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设置和条件详见:《南和县“一村一辅警”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A岗应往届毕业生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B岗退役士兵(士官)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身高17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含个人社保部分),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月拨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工资自试用期之月开始发放。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公安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3种情况的,予以退出。
1、试用期间,不适应工作任务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签订正式合同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予以解聘;
3、违反《邢台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邢政办字[2018]6号)第39条规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派遣单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hxzf.gov.cn/web/index、南和县公安局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5日(共5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南和县和阳东网格便民警务站(南和县公安局门口西侧)。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由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缴纳考务费100元(现金),采集指纹并发放《准考证》。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自行携带《2020年南和县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进行岗位调整,剩余招聘计划数调到另一岗位,A、B岗位报考人数均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重新确定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如减少招聘岗位的,剩余计划数再次组织招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占总成绩的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1:1.5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4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地点以派遣公司公众号公告为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00米(40分)、1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20分)。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以派遣公司公众号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分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体能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六)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岗前培训
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交公安局进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5518398
注意事项:
1.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 上一篇: 2020年天津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 下一篇: 南和县“一村一辅警”职位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