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非编人员)书记员4名,男女不限。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知识以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和加工,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同等条件下有在法院工作、实习经历的考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山区人民政府网、三山区人民法院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至6月12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5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点: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所需材料:《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报名表可从本院官网下载打印并填写)。
(2)网上报名
《三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邮箱:whsshqfy@163.com。
3.资格审查:由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本院官网发布公告,同时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也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资标准及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为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满勤奖励;合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聘用期满一年,办理住房公积金,并按区法院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增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三山区人民法院网(http://ssqfy.wuhucourt.gov.cn/)公告栏查询。
3.已报名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4.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写作能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5、如在考试、体检等环节产生递补,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3-3918165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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