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企业化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和加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化管理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文秘岗4名、工程管理岗6名、项目服务岗10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2、热心开发区建设事业,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根据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受处分期间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和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设定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临汾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才服务科(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8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linfen.gov.cn)自行下载填写《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企业化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送交至报名地点。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无违纪违法犯罪证明;
3、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8张;
4、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或工作业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临汾开发区管委会在聘工作人员或存在劳动关系的,需先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持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工作组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同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需随时关注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平台发布的时间到临汾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才服务科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小数点后取多位,以小数点后分数高者优先。
1、笔试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关注开发区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招聘单位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人选与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组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人选建议报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2、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没有行政级别,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协议制管理;
2、由开发区管委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薪酬待遇等,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为3个月,一个聘期为3年,一个聘期内不得自行离职;
3、各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特点及工作任务情况,薪酬标准拟确定为年薪5-10万元(含单位承担的各项保险);
4、聘期届满,根据现实表现优秀者优先续聘,聘用人员可在开发区范围内进行调整。
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如因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357—2223868(临汾开发区纪检监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357—2223892(临汾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才服务科)
17536195558 李雍
13935768137 乔琪
2、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随时关注临汾开发区官网及相关平台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临汾开发区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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